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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环评可以领取排污许可证吗?
作者丨林广清
曾经听人说过,环评审批是建设项目的准生证,排污许可证是项目的身份证。于是又产生一个疑问:人一生下来就有身份证号码了,还要回去补领准生证吗?
事实确实也如此,很多没有经过环评的企业也都领了排污许可证,比如以前的“两违”清理,比如以前以政府名义开展的整治行动,符合要求的都发了证。
一、不是谁都能做环评的!
诚然,环评是严谨、完美的,总纲、水、气、声、生态、风险、土壤导则齐全,公参、规范、指南具备。无所不全,无所不能,只有那个二十年不变的报告表格式有点怪胎。
但是,不是谁都能做环评的,也不是谁都能磨得起环评的。
环评报告书要6次公示,一是委托环评的网上第一次公示,二是形成征求意见稿时网站10个工作日、报纸2次/10个工作日以及敏感点的第二次公示,三是报批前的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四是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五是审批前5个工作日公示,六是审批公示。
环评报告表虽没有这么多的繁序褥事,也要有受理、审批的公示,快不得。
不包含还要听证会的项目,这公参,让人参破了头。
环评要总量前置。有COD排放要先取得COD的量,有了COD的量不一定有氨氮的量,有前两者的量有可能没有SO2、NOX的量。
倍量等量,让人讨厌,还有最可恶的VOCs的量,听说有组织无组织都要考虑。
如果无量佛也做环评,不知道需不需要量?
这还不包括早前的那些什么鬼:环评要土规总规双符合,环评要卫生防护,环评要双90...
做环评,有两把刀悬在头上,一是“未批先建”,二是“未验先投”。按照“二污普”的清算,一个区县,污染源数千,经过环评的不足一千,办理排污许可没几百个。那么多没有做环评的,中央明令不能“一刀切”,可是“切一刀”也够恨的!
因此,对于一些先天不足的存量项目,不是一定要做环评,也不一定能做环评。
二、没有环评的领过排污许可证吗?
有的,“两违”清理,先清理整顿后领排污许可证,不管是省证还是国证都有许多例子。
以前的政府整治验收,后来也都领过排污许可证。
1、这不是空穴来风,是有依据的。
看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8号),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上文条款中,环评批复或符合政府开展的整治行动的要求,都可作为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8号)中要求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这就是说,要么要有环评文件审批,要么要有整治验收或备案。
那么,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备案过的项目应该是可以核发的;以前经历过的区县一级以上政府的整治行动验收的,也应该可以核发;然后,今后按照《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清理整顿的,应该也可以发。对于即将开展的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我们最关心的有三个问题:1.要不要做环评,如果要补环评就没有清理整顿的意义了;2.用不用处罚,如果要处罚,也没多少意思,很多人一关了事;3.用什么形式确定固定源的合法身份?治污符合要求是最起码的条件,其他呢?排污许可是新时期环境管理的核心,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说明这已经得到顶层设计的高度认同。说句不好听,从今以后,环评相关业务都要拉紧排污许可的尾巴,才能确保自己在生态环境领域的一席之地。环境管理从环评转向排污许可证为核心,有一个现象最容易看出: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环境影响评价司已经变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司了。为实现与环评的无缝衔接,排污许可可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也学了好多环评的好招数。一是定时颁布和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分类名录,充分体现“放管服”。这是排污许可管理的大进步。二是类比环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分类,弄个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的分类管理。这一招,够赞!三是下放管理、因计施策。开始的排污许可证让人叫苦连天,动不动是一个几十页近百页的表格,连资深的环保人士都难以完成。现在好了,多数项目为登记管理,网上自己登记了事;其次为简化管理,简单几个表格申报了事;对于重点管理的一定不能放过,因为这不是重污染就是高风险。四是开展清理整顿,把没有环评、没有申报的都纳进来,通过限期整改,达到要求了就给一个“身份证”。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就《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系列文件答记者问:“《通知》规定可以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等要求,整改期限根据情况有长有短,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整改期限到了,如果还没做好,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坚决遏制和制止“一刀切”的现象。”如果没有理解错,意思应该是及时整改达到要求的,可以免予处罚。还没依法申报排污许可的污染源,这可是你们规范自己的好机会。过了这个村没有那个店,千万不要错过哦。由此可见,领排污许可证,不止有环评的阳光大道,也有整治类的出口。既然你来不及走一扇门,那只能跳出那扇窗了。筹建建设项目,我们建议环评及早介入。有了环评,项目的环境管理规范、档案资料齐全,不管是企业自主管理还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都非常有利。
说着说着,生态环境部和广东省厅官网《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在春节前悄然出台了。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清合丨作者:林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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